根据工作需要,余姚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
(一)招聘岗位:申报征缴股岗位工作人员1名。
(二)岗位要求: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能团结同事,善于沟通,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2.学历要求:
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含2020年应届毕业),专业不限,熟悉常用电脑软件操作,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二、招聘人员性质
聘用人员为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编外合同制员工,薪酬待遇按照余姚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薪酬待遇标准执行。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体检、考察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时间:2020年4月15日-17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2.地点:余姚市医疗保障局714办公室(谭家岭东路2号,南雷大厦主楼)
3.办法:报名者持学历证书(学生证)、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和本人信息页原件)以及其他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填写一式两份《余姚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后,请自行下载),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二)考试
考试包括面试。
根据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人员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测试口头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求实精神等。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当天放弃面试者视作弃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成绩,如面试成绩并列,则增加客观题测试,测试得分高者排位在前。
(三)体检
面试合格者,入围体检。先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指标以1:1的比例组织体检,体检办法和标准总体上参照余姚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办法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空缺的名额,在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德才表现,同时再次审核报名资格条件等情况。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在本岗位入围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
(五)公示
考察合格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审批权限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拟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空缺名额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录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报批同意后录用(已参加工作的拟聘用对象,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手续),签订劳动合同,享受单位规定的相关待遇;录用后,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须服从单位岗位调配安排。
四、本公告由余姚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联系电话:62770228,刘老师。
附件:余姚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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