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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南省桂东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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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37号)等文件精神,经桂东县委、县政府同意,2024年桂东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7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7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4年桂东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附件1)。

  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

  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

  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

  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dx.gov.cn)。

  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dx.gov.cn)发布。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具体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

  (1)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详见《岗位信息表》。如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的是指1993年4月15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的是指1988年4月15日以后出生;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所学专业填写。报考专业参考《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桂东县卫生健康局认定。

  (4)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等招聘岗位要求的证书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日期取得并递交桂东县卫生健康局补审的,取消聘用资格。

  (5)岗位要求从事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24年4月,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6)招聘岗位有地域要求的,报考人员或其配偶的户口在资格审查之日前应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内。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截至公告发布之日,未满试用期和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不收取报名费。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后,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件。

  特别提示:请报考人员自行在湖南省2024年公务员考试录用官方网站下载《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对应找到本人专业名称,准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以便及时、准确选择合适的岗位。

  2.报名时间。网络报名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9:00-4月19日17:00。

  3.报名网址。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

  4.上传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蓝底彩色正面电子证件照片(295*413像素,jpg格式,20KB以下)。

  5.打印准考证。自2024年4月24日9:00起,报考人员自行到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特别提示:准考证请保留到聘用之后。

  6.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和诚信考试承诺书,认真对照《岗位信息表》和《专业目录》,根据自身条件,正确选择合适岗位,准确填报本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直接咨询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

  (3)此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无人报名的岗位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4)2024年4月22日在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dx.gov.cn)公布取消和核减招聘计划数的岗位,

  (5)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相关专业基础知识(详见附件1)。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2.笔试时间。2024年4月27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4.笔试纪律要求。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如发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笔试注意事项。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6.笔试成绩公布。在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dx.gov.cn)上公布。

  7.笔试合格分数线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设置为50分。笔试成绩低于50分(不含)的,不得列为面试资格审查对象。

  (三)资格审查

  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在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dx.gov.cn)上另行公告。

  1.资格审查对象。按招聘岗位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审查入围名单。如果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内容。

  报考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2024年桂东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一份)、《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证件(毕业证、学位证、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和相关证明等)、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面蓝底彩色照片2张(背面注明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及姓名);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的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学历学位认证查验证明材料;2024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或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4);

  (6)近2年内一直在临床一线工作的人员须所在医院出具证明材料,同期劳动(聘用)合同或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可在智慧人社微信公众号缴费查询中截图打印)。

  (7)有户籍要求的岗位需提供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

  3.资格审查对象递补。

  因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但不实行跨岗位调剂,递补后面试对象仍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4.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未按规定时间及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查;

  (2)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其他资格证书(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2.面试形式。面试方式采取实际能力测试(口述回答)。

  3.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及与拟聘岗位的匹配度。

  4.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在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dx.gov.cn)上另行公告。

  5.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面试中拒绝回答、出现重大知识性错误等问题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商议,在起评分以下酌情评分。

  6.面试成绩。采取计算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即对每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相加除以有效评委人数,即为考生面试成绩。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五)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综合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

  2.综合成绩排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综合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的,按面试时七名评委对该考生评分的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在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dx.gov.cn)上另行公告。

  (六)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组织。体检工作由桂东县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3.体检时间和地点。在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dx.gov.cn)另行公告。

  4.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毒史毛发检测。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5.结果公示。体检结果在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dx.gov.cn)另行公告

  6.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考察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精神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后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考察合格者,方可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进入公示程序。

  (八)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集体研究提出拟聘用人选,提交桂东县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桂东县人社局在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监督电话。公示时间不少于 7 个工作日。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填写聘用相关材料,经桂东县人社局统一汇总,报郴州市人社局备案后,由桂东县人社局行文确认聘用人员名单下达聘用通知,招聘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的试用期由招聘单位按有关政策确定。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开招聘公告和《2024年桂东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报考人员请在指定官方网站: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二)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电子证件不视为有效证件,缺少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

  (三)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应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五)面试后,因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一律不进行递补。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桂东县纪委监委派驻桂东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735-8771516。

  六、招聘考试服务

  政策考务咨询电话:桂东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0735-8631952,

  桂东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35-8630878。

  七、其他

  本公告中招聘程序由桂东县人社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以本次公告为准,具体事项由桂东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24年桂东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xls
    2.《2024年桂东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
    3.诚信考试承诺书.doc
    4.同意报考证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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