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苏仙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促进医疗卫生健康事业稳步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7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文件精神,经区委、区政府同意,报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2021年郴州市苏仙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9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
1.计划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9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
2.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苏仙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hnsx.gov.cn)。
3.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执业资格和其他条件。
(1)招聘岗位要求30周岁及以下的,在1990年7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的,即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0周岁, 即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报考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由报考人员提供省级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证明。
(3)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9届、2020届、2021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和2017年起国家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已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2019届、2020届、2021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和2017年起国家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为已落实工作单位人员,不得报考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4)报考专业具体参考《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由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组提出意见,报苏仙区卫生健康局集体研究决定。
(5)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未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在报考时资格证不为限制性条件,但聘用后2年内要求须取得国家规定要求的执业资格,否则将取消其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6)岗位要求从事工作经历、任职等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21年8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7)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截止2021年8月31日,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截止2021年8月31日,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苏仙区在编工作人员,苏仙区“三支一扶”人员;
9.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1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1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1.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选岗、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考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本人报名需提供健康码和最近14天行程码;通过委托报名的需提供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健康码、最近14天行程码以及委托书,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2.报名时间及地点:2021年7月12日至7月14日(8:30-12:00,14:30-18:00),苏仙区卫生健康局二楼人事股(201室)(地址:郴州市桔井路33号,市内乘29、35路公交车到郴州市第四人民医院下车即到)。
3.缴费:凭审核通过的《2021年郴州市苏仙区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交纳招聘考试考务费每人200元,实行现金缴费,开具发票,完成报名。报名成功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二)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名时,报考人员需要提供以下资料,并按顺序进行装订:
(1)自行下载并填写打印好《2021年郴州市苏仙区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一份(附件2),报考人签名处须本人亲笔签名;
(2)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或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非2021届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学信网上查询打印的学历查询信息证明(带二维验证码);
(4)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具有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3);
(6)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面彩色照片4张(背面标注报考岗位及姓名);
(7)需要工作经历的岗位应提供劳动或聘用合同和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可在智慧人社微信公众号缴费查询中截图打印),如果劳动或聘用合同中没有注明从事何种工作的需提供本人工作经历证明(附件4)。
2.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相关要求,签订诚信考试承诺。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报考注意事项:
(1)笔试开考比例:笔试最低开考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对区疾控中心疾病控制医生岗位和乡镇卫生院除临床岗位外的其他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区卫生健康局提出申请,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降低开考比例至1:2。市四医院招聘岗位和乡镇卫生院临床岗位,经苏仙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报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不设置开考比例,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该合格分数线的标准为:市四医院为同一考试科目所有参考人员的成绩之和除以考试人数所得的平均分数再乘以90%;乡镇卫生院为同一考试科目所有参考人员的成绩之和除以考试人数所得的平均分数再乘以85%。
(2)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2021年7月15日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在7月16日15:00前到苏仙区卫生健康局人事股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或者凭发票退还报名费。
(3)2021年7月16日下午17:00公布降低开考比例和核减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